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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養方式對青少年成長發展的影響

家庭教養方式是指家庭長者尤其是父母在與子女交往的過程中形成和發展的教養觀念、教養行為及其對子女的情感表現的一種組合方式。青少年的個性形成並非由父母的某一種行為決定,而要受到父母整個行為模式的影響,可以根據不同父母的教養類型而對青少年的個性成長做出區分。目前,在我們可以把家庭教養方式分為六種嬌縱型、支配型、專制型、放任型、衝突型和民主型。

1、嬌縱型:父母盲目的溺愛和疏於管束,構成驕縱型教養方式,在這種溺愛嬌慣的家庭環境中,容易使孩子養成自我中心,驕橫跋扈、疏懶散漫、貪婪無度的“霸王”心態,這種小霸王心態如果不能得到及時矯正,則很容易發展為反社會型人格。

2、支配型:家長過分溺愛與嚴加管束結合,構成支配型家庭教養模式。在這種家庭中,在生活方面,他們對子女無微不至,而在學習方面,嚴加管理。一方面是過度保護,包攬生活中的一切,一方面又期望過高。這種方式容易使孩子形成怯懦膽小、意志薄弱、既嬌且驕、清高孤傲等個性心理特徵。

3、專制型:家長缺少愛心或耐心,管理方式粗暴,構成專制型家庭教養模式。在這種家庭中,孩子的人格、自尊、意志、權利不被尊重,家庭親子關係式一種命令與服從的關係。這種教養方式孩子易産生不信任感、戒備心理嚴重、自卑、消極、暴躁、懦弱、依賴或反抗權威等人格特徵。

4、放任型:家長既缺少愛心、耐心,也缺乏責任感,對孩子放任自流便構成了放任型家庭教養模式。在放任型的家庭教養模式下,孩子由於得不到必要指導和正常約束,會形成缺乏自信、自製力差、不負責任、情緒波動異常,待人處事具有攻擊性,易受誘惑,做事權宜敷衍,缺乏理想等心理傾向。

5、衝突型:家庭成員間人際關係緊張、不和諧,家庭氣氛失調,價值導向不一致,便構成了衝突型的家庭教養方式。衝突型教養方式下的孩子,也易形成缺乏安全感、意志力薄弱、殘忍冷酷、撒謊,大多數有激烈的反抗性,出現反社會的傾向。

6、民主型:家庭成員間互相尊重、平等交流,對子女既有約束,又有鼓勵。這種民主型教養方式下的孩子,自尊、自信、自律性強,具有創造性,社交能力強,具有成就動機等良好社會適應性的個性特徵。總之,父母的教養方式、教養態度直接影響到家庭關係。良好的教養態度可以使兒童、青少年向著積極主動地、友好安定的方向發展;而錯誤的教養態度會導致他們向著攻擊性、反抗性等消極的方向發展。

許多事實都表明,民主型的教養方式是最為有效但最費時費力的一種教養類型。父母對子女提出了合理的要求,對其行為做出了適當的限制,設立恰當的目標。同時,他們表現出對子女成長的關注和愛,會耐心地傾聽子女的觀點,並鼓勵子女參與家庭決策。在這種教養方式下成長的青少年,他們能表現出更強的自信,較好的自控能力。與其他幾種類型的家庭相比,民主型家庭的青少年是成熟的、獨立的,具有更多的社會責任感和成就傾向。專制型父母對子女的行為有較高的要求和標準,這些要求和標準甚至於不近人情,子女沒有絲毫的討價還價的權力。但他們對子女的反應較少,缺乏熱情,強調子女順從,崇尚權威和傳統等等。這種撫養方式使青少年表現出較多的焦慮、退縮及反抗等負面情緒和行為,青少年的適應能力也較低。支配型和放任型的父母或者溺愛子女、或者忽視子女,對子女的紀律要求不一致。溺愛的父母對孩子充滿了愛與期望,但是卻忘記了子女社會化的任務,他們很少對子女提出什麼要求或施加任何控制。他們只把子女視為掌上明珠,在吃、穿、玩、用上一味遷就,一味滿足,是他們並無意識到這種嬌生慣養性的溺愛在潛移默化中侵蝕著孩子的心理健康,使他們漸漸地養成自私、任性、霸道的壞脾氣,滋長著蠻橫的壞習慣,而且也漸漸造就了孩子本人的脆弱和無能的人格。當孩子長大成人而面臨未來的生活挑戰時,則會因從小養成事事依賴父母的特性而無力承受任何心理上的挫折及其所肩負的社會責任。這種教養方式下的青少年表現很不成熟,自我控制能力尤其差,自私任性,缺乏同情心,缺乏生活的信心和能力。這些孩子一旦離開家庭進入大學或走向社會後就會束手無策,無法與人交流合作,遇到挫折缺乏心理準備和應付方法。

家庭教養方式對青少年的成長髮展起著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自尊感與父母的情感溫暖之間有著顯著關係,即父母對子女的情感和理解可以增強子女的自尊感。中學生自尊與父母的嚴厲懲罰、拒絕、否認和父親的過度保護之間有著的負相關,即父母消極的教育方式,如嚴厲的懲罰、過分的拒絕和否認、過度的干涉和保護會使青少年的自尊心降低,從而導致自卑。父母給予孩子更多的溫情與愛,孩子出現行為問題的可能性就會降低。反之,如果父母過多地採用懲罰、干涉、過度保護等方法,孩子中出現行為問題的機率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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